附件1: |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
资产处置 | 2020年12月报废资产处置(定点) | |||||
资产占有单位 | 安徽省委党校 | 资产占有单 | 安徽省委党校 | |||
审批部门 | 安徽省委党校 | 批复文件 | 见处置申请表 | |||
资产处置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09〕392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一批报废电器电子类设备 所在地:校内 账面原值:590542.00元 | |||||
备注 | 另:华东经济管理杂志社处置资产账面原值113715.00元 | |||||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 ||||||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 ||||||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 ||||||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 ||||||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附件2: |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 ||||||
资产处置 | 2020年12月报废资产处置(定点) | |||||
资产占有单位 | 安徽省委党校 | 处置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 | |||
产权交易机构 | 无 | 处置方式 |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 | |||
处置底价 | 无 | 处置收入 | 5440.00元 | |||
资产评估报告 | 无 | |||||
资产审计报告 | 无 | |||||
交易活动当事 | 无 | |||||
备注 | 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皖财资〔2019〕1270号)文件,报废电器电子产品由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 | |||||
备注:1.处置时间填写交易完成时间,处置方式填写报废处置、出售处置等; | ||||||
2.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 ||||||
3.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 ||||||
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由产权交易机构提供; | ||||||
5.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 ||||||
6.本表由资产占有单位或处置单位填写; | ||||||
7.本表应在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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