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校(院)委会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信长星同志在校(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校(院)机构改革工作。常务副校(院)长张永主持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齐到会指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信长星同志在校(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校(院)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方案》《校(院)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决定成立校(院)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配套成立4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
张永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校(院)改革,是省级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慎重作出的科学决策,体现了省委对校(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体现了省委对校(院)班子的充分信任、关心厚爱,我们必须坚决扛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张永强调,校(院)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教职工发自内心拥护改革,全力以赴落实改革,确保校(院)改革如期圆满完成。要强化责任,认真对照职责分工和清单所列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分解压实责任,确保改革事项一抓到底、见底清零。要严守纪律,带头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校(院)改革风清气正。
会议还对集中办公、谈心谈话、走访调研、主题教育等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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