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开标日期:2021年9月27日9:00;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张正义废品回收站;
中标金额:2900元;
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日戳或呈交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财务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委党校教学综合楼916室,联系电话:0551-6217342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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