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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内设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科研项目经费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作者:来源:分享到: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2022年度内设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科研项目经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需求

本项目控制价为4.9万元。

1.项目内容: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管理服务处2022年预算执行审计及科研项目经费检查;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检查分两次,每次随机选择两个科研项目进行检查。

2.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第二次科研项目专项检查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3.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北校区审计处。

4.响应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或特殊普通合伙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
    3.拟任审计、检查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册员工(提供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来应具有招标内容相关的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业绩;

5.投标人、拟任审计、检查组成员近三年没有被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况的书面承诺书(盖公章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委托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无需提供);
    4.注册会计师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证明审计经验、业绩可提供委托合同或审计报告、检查报告、其他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6.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拟派审计人员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注: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作废标处理)。

四、比选方式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超过2家(含2家)时,将根据评审要点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确定供应商并予以公示。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与其定向谈判,可直接确定为供应商;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将重新组织比选。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北校区行政楼4楼审计处会议室

六、其它

响应文件应编制清晰、规范,要求有页码有目录,不能有缺漏页;响应文件应是打印页,需要A4纸打印装订;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3:0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北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行政楼424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3696505798

 

附件:1.评审标准

          2.响应文件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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