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校(院)

市县校(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县校(院)

池州市委党校:扎实提升县级党校办班质量

发布时间:2023-09-25作者:王展来源:池州市委党校分享到:

近年来,池州市委党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强化党校整体功能、发挥党校系统优势,创新“四项机制”,促进县级党校办班质量提升,不断开创全市党校系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建立计划预审机制。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建立提级预审县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机制,推动县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开展。每年1月底前,县级组织部门、县级党校将年度主体班次、专题班次计划(送审稿)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审核。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对各地主体班次、专题班次计划设置、班次数量和调训规模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把关,并在1周内反馈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再由各地印发实施。县级党校15天以上进修班、培训班等重点班次的教学计划,制定实施前2周报市委党校审核。市委党校对教学单元、课程设计、师资安排、教学管理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建立随机督查机制。为及时发现、纠正县级党校办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级党校15天以上重点班次开展随机督查。2023年春季学期,市委党校分管校领导带队对4所县级党校6个主体班次办班情况进行了4次督查,共发现各县级党校在教学计划落实、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15个问题。

三是建立问题反馈机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通过当场召开问题反馈会的形式,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且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即时整改。同时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县(区)委党校2023年春季学期主体班办学情况督查的通报》,要求各县级党校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通报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发挥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作用。

四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修订《市辖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县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生成、报送审核、随机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辖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年度办学质量评估重要内容,促进县级党校办学治校水平不断提升。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微信公众号

  • 省委党校智慧校园APP

Copyright © 2011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Minggao

                         皖ICP备06012118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196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