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校(院)在职研究生培养计划的编制。谋划校(院)研究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承担在职研究生招收工作。按招生计划,组织落实各专业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三、牵头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计划。组织实施课程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
四、根据教学指导组推荐的授课教师名单,结合授课教师工作情况,认真筛选授课教师,并负责授课教师的聘请与解聘工作。
五、负责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教材审定与编写。按教学指导组推荐的教材与参考书,进行教材征订与发放工作。
六、选聘和管理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直属班班主任,督查课堂教学,加强学员管理。
七、组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备课会和新课试讲。
八、组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毕业论文的指导、评审与答辩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
九、组织招生考试命题和期末考试题库建设。
十、适时召开教学指导组、督导组和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研究生教学中的问题,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在职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学籍的取得、变动、毕业资格审查等,办理毕业证书,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省研究生教学点的教学管理活动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