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研究生授课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6-04-19 08:37:43 阅读次数:2871次 来源:研究生部 作者:admin

 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直属班授课教师由各专业教学指导组推荐并报研究生部聘请,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推荐主教材和参考书(经指导组审核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课程讲义和教学大纲提交研究生部。

二、按教学大纲和主教材内容认真备课。

三、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四、不得随意调课,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被调课教师协调好后,提前告知研究生部学员管理科。若造成空堂,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课程结束前,布置作业题。按研究生部要求提交课程试题库或期末考试试卷。

六、主讲教师承担备课会工作。

七、做好毕业论文指导、评审和答辩工作。

八、做好校领导、教学指导组和研究生部交办的其他研究生工作。

附件下载:
上一条: 督导组工作职责
下一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