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经省委党校校委研究同意,2009年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长功、副校长蔡宪、各市委党校分管副校长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省委党校副校长蔡宪主持,常务副校长刘长功作了题为《党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的重要讲话。刘长功同志的讲话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当前研究生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他指出,党校研究生教育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党的干部教育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已成为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们研究生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一是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条例》的颁布,对党校教育,包括党校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去年10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党校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的讲话,反映了中央党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这是当前我们党校教育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是我们党校工作者必须面对和承担的历史责任。就党校研究生工作而言,《条例》提出了两句话的目标要求,这就是: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坚持国家标准,其核心就是坚持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标准、教学质量标准、学术水平标准、办学管理标准。突出党校特色,就是要在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过程中突出党校的优势和特色,突出党校的政治优势、理论优势、意识形态优势、理论联系实际的优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优势、党性教育和党校锻炼的优势,充分体现“党校元素”,体现学历教育与党校教育的统一,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统一。二是全国党校系统研究生教育工作目前正处在一个新的调整期。《条例》的颁布和国家学位政策的调整,促使党校系统的研究生教育工作都在作出变革和调整。今年5月,中央党校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党校系统研究生工作会议。会上,中央党校副校长李书磊同志作了一个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无论是从主题或是各地交流的信息来看,中央党校和各省级党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都在进行调整。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的调整、培养方案的调整、办学思路的调整、办学规模和结构的调整等诸多方面。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就是要调整到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上来,使之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一致、相适应。三是我省党校系统研究生教育工作也处于一个新的起点。《条例》颁布后,关于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问题,在《条例》中未能得到体现,客观地讲,这不能不对我们的工作带来影响。经过争取,在省委已经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6号)第4章第13条这样写道:“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家标准,并要积极争取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这就是我们办学的政策依据。有了这一条,我们就要坚定不移、聚精会神地做好我们的工作。第二,新形势下,党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关于党校研究培养目标的定位问题,中央党校副校长李书磊同志在重庆会议上提出了“两个话语权”的要求:一是学术话语权;二是意识形态话语权。这是我们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的努力方向。当前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贯彻“稳定规模、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办学指导思想。二是努力实现研究生教育的总体发展目标:即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确保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三是进一步明晰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教学和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为抓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第三,关于研究生工作的几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教育质量第一的办学意识。这要求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招生与培养的关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教学与管理的关系、知识教育与学术能力培养的关系、学历教育与党校教育的关系。要防止和克服重招生、轻培养,重数量、轻质量,重考试考核、轻培养过程的办学倾向,切实把教育质量第一的办学意识树立得牢牢的,切实把教育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贯彻和体现到我们的全部工作中去。二要切实抓好教学培养环节,提高面授率。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学培养环节的各项工作,要象抓主体班教学一样来抓好研究生班的教学,统筹安排好主体班和研究生班的各项教学活动,切实抓好各方面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特别是面授期间的到课率。研究生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其培养过程中,我们需要把好招生关、教学关、教材关、面授关、作业关、考试关、论文关、毕业关等八个关口。抓好教学培养环节,最重要的是提高面授率。三要强化科学管理,坚持规范化办学。我们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敢于管理,科学管理。尤其是在培养过程的管理中,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科学管理的工作目标,明确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科学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环节,不断提高规范化办学的水平。
会上,省委党校研究生部主任李景道同志就今年招生录取工作作了总结和部署。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