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入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充分体现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要求,明确了办好党校(行政学院)的大政方针和工作规范,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学习贯彻好《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深入把握《条例》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办学实践;深入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好中央赋予的历史使命;深入把握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把握从严治校的基本要求,把党校办成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深入把握质量立校的重要遵循,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水平;深入把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规范性要求,为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有力保证;深入把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创新思路和措施,切实解决长期困扰的办学重点难点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密切配合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把《条例》纳入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好专题学习培训。要对照《条例》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条例》精神的宣传。省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本地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条例》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抓住机遇,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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